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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抓好抓实我县治欠保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落实支付工资主体责任,确保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职
按照2018年省对州、州对县市工作考核要求,做到三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即坚决防止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农民工因欠薪无法回家过春节的情况,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网络舆情炒作事件,确保2018年度工作考核取得更好成绩,确保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全县治欠保支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一票否决和扣3-5分的情况发生:
(一)一票否决的情况
1.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
2.发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32018年内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
4.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
(二)扣3-5分的情形
1.因欠薪引发2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22017年底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前未全部清偿的,扣5分。
3.国有企业无故拖欠工资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
三、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一)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必须达到100%
(二)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牌必须达到100%
(三)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必须达到100%,其中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比例不低于80%
(四)优先单独拨付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分开拨付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必须达到100%,原则上拨付人工费按拨付工程款额度的30%进行分账拨付。
(五)在建工程项目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覆盖必须达到100%
(六)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宾川县农民工花名册》,实行进出工地考勤制度,按月填报考勤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100%。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关系双方签署、用人单位盖章后各自留存。
(七)杜绝违法发包和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建设单位工资监督员、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监管员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追究。因治欠保支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推诿塞责,造成考核丢分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因监管责任和组织工作落实不到位,治欠保支工作制度措施落实不力或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影响州对县考核的,将按照《大理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因监管工作不力,导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121911:30分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报县人社局(联系人:贺健强,联系电话:08727140122,电子邮箱:bcldbzjcts@126.com)。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