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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宾政办发〔2014〕7号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宾川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掌握现有体育场地现状、使用和发展变化情况,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体经字〔2013〕41号、云体发〔2013〕46号、大体联发〔2013〕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全面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规范、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普查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推进幸福宾川建设。
     二、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的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体育场地的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为制定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为制定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的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奥运争光计划(2011-2020)》,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五)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宾川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康介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 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施德兴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赵永红 县旅游局专职副局长
李 吉 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东祥 县普查中心专职副主任
            杨云山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顺天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
            陈世员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体育股股长
            张建友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梁振宇 县旅游局规划股负责人
            黄 斌 县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张丽琴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体育股干部
            各乡镇分管文体工作的副乡镇长
            各乡镇文广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由杨云山任办公室主任,陈世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张丽琴、刘玲玲、余蓉为办公室成员。其他成员(4名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及相关部门抽调。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设立普查办公室,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指定各乡镇文广中心主任担任普查联络员和培训小组组长。
    四、职能职责
   (一)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全县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协调各方关系、保障县级普查工作经费到位;
    3.宣传动员和组织培训业务骨干,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宣传普查工作,向社会公布体育场地普查情况;
    4.指导、检查、考核评比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5.审核表式、计算机处理基层普查数据;
    6.撰写全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二)县属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单位体育场地普查,撰写普查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2.县旅游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体育场地普查,撰写普查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3.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及各乡镇进行普查业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各乡镇普查领导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定本辖区体育场地普查方案,组织对本辖区体育场地的普查,并大力支持配合县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在本地开展普查及抽查工作;
    2.组建一支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体育场地普查队伍,开展好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普查员对辖区体育场地进行实地调查;
    3.指导、督促普查员普查工作情况、审核表式,检查整理数据,组织普查数据的录入。
    4.撰写普查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五、普查范围、内容和时点
   (一)范围:全县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
    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普查体育场地包括:体育馆、室外游泳池、有固定看台灯光球场、综合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馆)、其他训练房(馆)、台球房(馆)、田径场、小运动场、足球场、室内网球场(馆)、室外网球场、地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及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二) 内容:主要包括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分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属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2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馆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次、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三)时点:2013年12月31日。
     六、普查方法
    以全县10个乡镇为基本普查单位,进行普查。每个基本普查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条、块、点、面结合,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开展普查工作。基层普查员在所属的区域内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对所有单位和个人场地实地丈量,采集数据,按照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的原则填报普查登记表,并附实地丈量计算过程。登记表填报汇总后统一报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资料汇总和上报
    登记表填报汇总以乡镇为单位收集上报,区域和种类分别整理登记,表格不得混合上报,以利于分片、分段审核,查纠错误。计算机录入工作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进行。
    八、进度安排
   (一)准备培训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成立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会议,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各乡镇成立相应普查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20日)。启动普查登记工作,各基本普查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工作,防止漏报、错报。县普查领导组办公室指导、督查各单位开展工作,并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4年3月21-5月31日)。2014年3月20日前,各基本普查单位将普查结果上报县普查办。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对各普查单位表格进行审核和计算机录入。4月1日至5月31日,县领导组办公室对普查数据进行抽查、汇总,撰写普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按时向州普查办上报材料。
    九、普查经费
普查工作经费由省、州、县共同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为普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到位、到实地具体开展工作。
    (二)各基本普查单位要与县普查办保持经常性联系,县普查办要及时到各个基层普查点进行督促指导。
    (三)各乡镇、要认真进行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务必在2014年3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