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基本编码531060001000
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事指南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0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宾川县行政区域内合法保留煤矿,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二、受理条件
煤矿企业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X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井工)申报表.
二、审查条件
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
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申报。
三、决定
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考核不符合申报等级的煤矿,但达到二级或三级的,按达到的等级直接考核定级。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重新申报。
四、送达
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五、公开
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一)县级办理地点和窗口
县级受理地点: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县行政中心7楼北面
县级办事窗口:宾川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发改局服务窗口
县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复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七、考核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日。
承诺办结时限:50日。
八、考核收费
本考核事项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0872—7142471
十、监督投诉方式
1.单位投诉: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行政中心七楼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电话:0872-7140451;2.信函投诉: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行政中心七楼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71600.
十一、网办地址
http://zwfw.yn.gov.cn/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十二、办事指南全文
详见:http://ynmj.gon.cn-“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云南煤监局行政许可网上审判系统—“用户名登录”—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