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宾川县龙康医院注销审批前
公 示
根据宾川县龙康医院法人余大江申请的《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经我局研究决定受理申请人余大江注销宾川县龙康医院的申请。经初审,现将拟注销的宾川县龙康医院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名 称:宾川县龙康医院
2.登记号:L5216292—853292417A1002
3.类 别:综合医院
4.法人代表:余大江
5.所有制形式:私有
6.机构性质:营利性
7.执业地点:宾川县金牛镇越析路24号
拟注销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该医疗机构注销审批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9日,其中4月21-25日为节假日),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宾川县卫计局医政股,电话:0872-7148674。
宾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