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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宾川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实行分片负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宾川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
实行分片负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大理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通知》(大政办通〔2014〕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实行分片负责的通知》要求,为按时按质完成宾川县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行由县委编办等四个部门对县级各部门分片负责监督落实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片负责,整体推进
(一)县委编办(责任领导:李增恒,联络员:代志远,电话:13987272578)                
负责部门:县人社局(含县公务员局、县社保局、县劳动就业所、县医保中心、县人才市场、县人社局信息中心)、县审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二)县工信局(责任领导:李兴,联络员:江素春,电话:18987206468)
负责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含县运政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三)县政府法制局(责任领导:陈洪锋,联络员:孔贺,电话:13619426146)
负责部门:县文广局、县计生局、县卫生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含县住建局规划股)、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县公安消防大队、宾川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县政务局(责任领导:丁文生,联络员:李建英,电话:13887288826)
负责部门: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侨联、县残联。
二、加强互动,确保质量
    (一)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县建设工作与州级同步;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局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服务事项目录、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和表格资料的审定及各项办理深度的确定,确保事项要素完备、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深度目标明确;县工信局、县网管中心负责网络信息技术支撑,确保系统接入到位、数据初始化到位、数据交换到位;政务局负责网上大厅核心栏目二次开发和网上大厅日常管理,确保网上大厅运行规范;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网上审批大厅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上办理事项的管理服务,并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开展工作。
(二)县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分片责任部门之间的业务互动,及时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片负责部门也要主动到工作第一线,指导、协助、督促各部门开展好工作。各部门必须于2014年2月13日前将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相应分片负责部门。
(三)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推行各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服务事项网上集中,在建设中未获取登录名称、密码或未列入通知名单但有行政审批事项或管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应及时与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获取登录名称、密码后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大理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通知》(大政办通〔2014〕4号)和《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通〔2014〕5号)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