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5年3月21日对宾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管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宾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管道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宾川县县城区宾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金牛镇南苑路白羊街村(宾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评批复及可研批复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均为1.5万m³/d,初步设计批复规模变更为1.0万m³/d,实际建成规模为1.0万m³/d,采用改良A²/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21号”中的一级B标,项目总投资7403万元。工程于2009年12月10日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6月30日完工,2010年9月1日开始试运行,2012年1月通过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二期工程(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占地面积6800㎡(10.2亩),扩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0.5万m³/d,仍采用改良A²/O工艺,水质仍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21号”中的一级B标,服务范围除原有工程服务范围外,还将增加保障性住房片区、生物产业区,新增服务面积3.72k㎡,新增配套管网2.4km。劳动定员21人,项目总投资1993.6万元。扩建工程于2018年1月初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1月建设完毕,2020年4月通过由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占地面积5173.33㎡(7.76亩),新建二次提升泵房、V型滤池、回收水池、反冲洗泵房、加药间各一座,新建机械絮凝池、斜管沉淀池各两座;改造现有紫外消毒渠;配套完善相关设备及设施,提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不变(1.5万m³/d),纳污范围不变,改造后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18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于2022年10月通过由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m³/d[一期(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0万m³/d+二期(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0.5m³/d],采用改良A²/O工艺、絮凝沉淀、V型滤池,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21号”中的一级A标。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新增设备设计工程、改建在线监测用房、道路修缮。本次项目仅改建在线监测用房,其余不新建建筑物,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一级B标段)及污水处理深度系统(一级A标段)、污泥处理系统土建工程均已按照2.0万m³/d已建成。本次仅安装设备。项目总投资为2610.19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主要是粉尘、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1)合理安排,缩短施工期,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
(2)施工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
(3)要科学文明施工,严格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需规范设置围挡,严禁敞开作业。
(4)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便道等采取洒水降尘。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初期雨水沉淀澄清后晴天用于施工、降尘等;
(2)生活污水来自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用水,利用厂内原有排污系统收集,排入已建好粗格栅,进入A²/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桑园河,对桑园河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1)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
(2)将噪声源强较大的固定式设备布置于远离居民点一侧,尽量远离东西两侧;
(3)对于振捣机、切割机、电焊、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在使用时安装减震垫;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管制,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对于废弃木制(铁制)材料、废包装物等具有再利用价值的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及废弃水泥路面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更换下来的老旧设备暂存于项目区北侧预留用地内,报审计后合理处置。
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项目厂界外应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种植一些对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有较好抗性和吸收能力的植物,以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
(2)在污水处理厂停产修理时,池底沉积的污泥会暴露出来散发臭气,应及时清除积泥以降低臭气影响;
(3)脱水污泥、沉砂沉渣禁止露天堆放,要封闭操作,以减轻臭味的扩散和防止滋生蚊蝇,脱水后的污泥要及时清运,脱水机要定时清洗;
(4)加强管理,使污水全流程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厂区的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而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6)厂区保持清洁,沉淀池表面漂浮的污泥层和污泥固体应定期去除。
2、废水治理措施
(1)必须做好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废水事故排放;
(2)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避免污水处理设备故障运行,导致废水处理不达标;
(3)加强项目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4)加强项目废水收集管线的维护、管理工作,避免工业废水、雨水进入项目污水管网中。
3、噪声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厂房隔声降低噪声。
(2)环保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
(3)另外加强厂区绿化,种植一些阻尘、冠矮、分枝低、枝叶茂密的乔木、灌木等并高低搭配形成多层隔声带,以降低噪声强度。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如进出厂减速、限制鸣笛等。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废
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清运至宾川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脱水干化后清运至宾川县垃圾填埋场;包装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商。
(2)危险废物
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原有工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废弃紫外线灯管:废荧光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643318858@qq.com
⠂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