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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对古建砖瓦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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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4920古建砖瓦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古建砖瓦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宾川县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柳家湾片区狮子口组团

建设单位:宾川县康氏灰陶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宾川县产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柳家湾片区狮子口组团3条古建砖瓦生产线,新建生产能力为年产600m2古建砖瓦。主要包括原料棚、破碎车间、制粉车间、压制车间、焙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变电室、食堂、浴池、宿舍、办公用房、门卫,190米长节能辊道窑3座、增压机5台,建设煤气站1座,煤气站配备1φ3.6m两段热煤气发生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设施和必要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区共划分为AB两个地块,A地块主要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B地块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房。

A地块:包括生产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总占地面积为3.65hm2,其中生产区占地2.13hm2,道路广场区占地0.97hm2,绿化区0.55hm2,均为永久用地。B地块:包括生活区、道路广场区。总占地面积为1.47hm2,其中生活区占地0.29hm2,道路广场区占地0.92hm2,绿化区0.26hm2,均为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10400万元,环保投资153.8万元,占总投资1.48%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洗手废水,污染浓度低,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依托附近宾川县康氏灰陶建材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现有公厕,施工现场单独设置临时旱厕;

2施工区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将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序或非雨天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直接向项目区外排放

3施工区内开挖地面用碎石覆盖,对建筑材料加盖篷布,设置临时雨水沟将初期雨水汇集沉淀池内进行回用。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加盖篷布,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

2交通运输扬尘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采取限速行驶措施,减少运输扬尘产尘量对于装运沙石、水泥等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以避免运输途中的抛洒

3)汽车尾气以及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环评建议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通过自然稀释后厂界的贡献值可控制在较低水平。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保证施工机械的噪声符合限值标准。

2注意保养机械,合理操作,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

3合理规划施工作业时间,在120014002200600期间尽量不进行施工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废弃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在场地内回填,不单独设置弃渣场。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及时收集,清运至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再经工艺为A/O+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用水

2脱硫废水项目脱硫废水经14级脱硫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再采用管道的方式烟气净化塔用水。

3软水制备排水:收集后用作工艺控尘用水

4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作场区绿化或道路控尘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炉窑烟气处理设施:项目3条生产线辊道窑烟气共同汇入一套烟气净化系统。烟气经排潮预热段抽出,通过地埋式砖混结构烟道引入烟气净化塔(处理风量45000m3/h,废气温度60,排气口离地高23m),采用双碱法脱硫脱氟。

2原料处理车间废气:粉碎机、雷蒙机及筛分系统在工作时为半封闭式状态项目各产尘点通过设置局部密闭罩或密闭罩+抽尘支管进行抽尘,捕集的粉尘分别通过抽尘支管汇入一根抽尘总管内,再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口离地高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原料处理车间(原料装卸、混合、堆放、投料、搅拌等)设置为三面围挡、覆膜及顶棚遮盖等封闭式车间(仓、库、棚),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

4原料输送粉尘输送车间为半封闭车间,输送带采用密闭式输送带,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

5(原料处理)/粉碎、筛分、成型、料仓粉尘经有组织收集处理后,少量无组织粉尘经半封闭车间隔挡

6煤堆场封闭式车间,煤气站煤筛分煤尘采取铁罩封闭、水蒸气喷雾抑尘措施

7)煤气发生站在阀门、风机等接口处提高安装精度,加装优质防渗垫;投料口采用两级密封;探火口采用高压蒸汽探封;酚水池和焦油池采用全密闭。

8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管道引至厨房楼顶从高空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的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取加装隔声或隔振和减振等降噪措施。

3)噪声源设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煤渣暂存于封闭的堆煤棚内,替代细沙作为掺料生产。

2)煤灰渣不合格的废次品砖瓦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渣暂存于半封闭原料堆场,制砖原料回用。

3)煤粉暂存于封闭的堆煤棚内,定期外售给其它单位作为燃料

4)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宾川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煤焦油暂存于180m3的全封闭焦油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年清运9次)

6)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酚水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处置,暂存于酚水池内,定期(每月1)送至辊道窑进行燃烧处理。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宾川县发展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643318858@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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