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 1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1.文件名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 3.发文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2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1.扶持政策措施名称: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扶持对象:宾川县范围内养老机构 3.实施部门:宾川县民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3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养老机构备案 | 1.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附件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名称: 2.地址: 3.法人登记机关: 4.法人登记号码: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公民身份号码: 7.服务范围: 8.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9.养老床位数量: 10.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1.服务人员数: 持证服务人员数: 12.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4.养老服务场所符合老年建筑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5. 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6.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件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养老机构): 编号: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名称: 地址: 民政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4: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设置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不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利用养老机构的设施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备案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需要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 (3)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退回有关申报材料,并书面告知理由。 3.办理部门:宾川县民政局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00、14︰00-17︰00 办理地点:宾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6.咨询电话:0872-225440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4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1.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运营补贴 2.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18]5号)等文件 3.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4.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本市依法办理登记并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和经民政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5.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详见《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19]7号)第二章第五-七条 6.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根据资助范围和标准,将机构应获补贴直接打入机构对公账户 7.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详见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养老补贴监管”菜单内容 8.办理流程:机构在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养老补贴监管”中录入相关内容→提交→市民政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补助资金 9.办理部门:宾川县民政局 10.办理时限: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11.办理时间、地点:每月底前、宾川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12.咨询电话:0872-71447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7号)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5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2.老年人服务补贴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9]11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州高龄(长寿)老人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46号) 3.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户籍在宾川县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4.老年人高龄补贴内容和标准: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5.老年人服务补贴标准为50元/月,补贴发放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发放。 6.补贴申请材料及格式:村委会(社区)及乡镇收集80周岁高龄老人新增名册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7.办理流程:村(社区)按人口信息台账填报健在80周岁高龄老人新增名册→收取高龄老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报所在乡镇→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汇总全县发放名册→通过“一卡通”发放 8.办理部门:乡镇、县民政局 9.办理时限:收到乡镇报送材料15日内 10.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村(社区)、各乡镇 11.咨询电话:0872-7144795(宾川县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州高龄(长寿)老人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46号)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6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1.本行政区已办理养老许可证的养老机构3个:分别为县中敬老院,设置床位为100张,入住老人为特困供养对象;平川敬老院),设置床位30张,乔甸敬老院床位30张,护理型床位115张,入住老人均未特困老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7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1.本行政区域高龄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84599人; 2.本行政区域老年人高龄补贴申领审核通过84599人,共发放金额4348900元; 3.本行政区老年人服务补贴申领4065人,审核通过4065人; 4.本行政区域老年人服务补贴共发放金额203250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州高龄(长寿)老人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46号)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7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4个。 2.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三级养老机构1个,未评级2个。 3.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 宾川县中心敬老院(三级) 宾川县乔甸敬老院 宾川县平川敬老院(未评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 4.各地相关评估政策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8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1.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 (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 (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处罚结果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0872-714479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宾川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