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2026年第一季度水龙头
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为保障全县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县每月对县域内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1月-3月)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概况
(一)监测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采样范围:覆盖县城主城区及部分乡镇的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共计12个监测点。
(三)检测指标: 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消毒剂余量(游离氯)、消毒副产物、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重金属等36项常规指标。
二、监测结果
本季度共采集用户水龙头出水样36 份,所有水样经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各项指标合格36 份,综合水质合格率为100%。
主要指标检测结果范围:
1.浑浊度:(例:0.52-0.96) NTU (标准值:≤1 NTU)。
2.游离氯(或二氧化氯余量):(例:0.13-0.52) mg/L (标准值:0.05-2 mg/L)。
3.菌落总数:(例:未检出) CFU/mL (标准值:≤100 CFU/mL)。
4.总大肠菌群:(例:未检出) MPN/100mL (标准值:不得检出)
5. pH值:(例:7.96-8.22)无单位(标准值:6.5-8.5)
三、结果判定
监测结果显示,本季度我县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所检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要求,水质总体安全、达标,请广大居民放心使用。
四、温馨提示
1. 建议居民每日清晨首次用水时,可先打开水龙头放出少量存水,待水流清澈数秒后再使用。
2. 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如颜色、气味、浑浊度变化),请暂停饮用,并及时向当地供水单位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3. 定期清洗家庭储水设施,保障用水终端安全。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测与监管,确保供水安全。感谢广大居民对我县饮用水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咨询电话: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2-7311202
公示单位: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