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宾川县清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及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清单》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5〕32号)要求,县政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经征求意见和法制审查后,修订形成《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宾川县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于10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宾川县清单》的主要内容
《宾川县清单》共编列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其中239项为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宾川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为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宾川县清单》的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州清单,在《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对《宾川县清单》作出如下调整:
一、新增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县林草局。
二、减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云南省清单无“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不再列入本清单;“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因中国人民银行宾川支行已撤销,不再列入县级清单中。
三、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事项名称。
四、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县卫生健康局修订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
五、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对2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了调整更新。
四、《宾川县清单》提出的具体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同步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权责清单管理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事项信息。要持续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